申请美国发明专利有巴黎公约和专利合作条约(简称 PCT)这两种途径方式提出申请,应该注意美国发明专利申请需要提交的文件、注意事项以及如何维护与保护。
 

  一、 巴黎公约途径

  在中国申请后,在第一在先专利申请日(即优先权日)起 12个月届满前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专利申请,可以享受优先权的待遇,需要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。

  申请所需文件资料

  (1)申请文件:包括说明书、权利要求书、说明书附图、摘要、摘要附图;

  (2)申请信息:申请人及发明人中英文名称/姓名、地址及邮编,申请国家,联系人等;

  (3)如果要求优先权,还需提供在先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及在先申请的优先权证明文件(优先权证明文件可以在申请同时或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提交);

  (4)小规模实体陈述书(如申请人为个人,或少于500人之中小企业,或非营利性团体);

  (5)宣誓书及委托书。

  二、专利合作条约(PCT)途径

  PCT是《专利合作条约》的英文缩写,是有关专利申请的国际条约。根据PCT的规定,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申请,指定向全球几乎所有国家申请专利,即在中国在先申请的申请日(优先权日)起12个月内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CT国际专利申请,在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向USPTO局提出进入申请。

  USPTO专利申请审批流程

  (1)由发明人或其授权之人提交申请 ;

  (2)USPTO受理部门接收,确定收到日并给出申请号 ;

  (3)由申请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并确定申请日,完成文件处理和数据采集,同时由权利转让部门处理涉及权利转让事务 ;

  (4)分类 ;

  (5)按分类号将申请分配到审查部门进行审查。审查流程主要包括:

  ①形式审查和检索;

  ②实质审查;

  ③申请人答复;

  ④再次审查;

  ⑤作出最终决定等内容 。

  (6)对决定不服的可向专利申诉和抵触委员会提出上诉。

  申请所需文件资料

  (1)提交的原始申请文件及PCT请求书或已公布的PCT申请小册子;

  (2)国际检索报告;

  (3)按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提出的修改过的权利要求(如有);

  (4)国际初审报告,按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修改的申请文件(如有);

  (5)小规模实体陈述书(如申请人为个人,或少于500人之中小企业,或非营利性团体);

  (6)宣誓书及委托书。

  三、美国发明专利维持与保护

  (1)维持阶段:美国发明专利需要交纳三次专利维持费,分别为:第三年半、第七年半、第十一年半;

  (2)保护时效:发明专利的保护期实行双重标准,即自申请之日起20年或者获得专利证书之日起17年,取期限较长的那个为专利的实际保护期。